题目类型:
单选题
题目内容
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202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:
已知:资源税税率:煤原矿税率为5%,煤选矿税率为3.5%,天然气税率为6%。
根据上述资料,回答下列问题:
(1)专门开采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,开采原煤450万吨。
(2)销售原煤280万吨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8400万元。
(3)以原煤直接加工洗选煤120万吨,全部对外销售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2000万元。
(4)企业职工食堂领用原煤2500吨,同类产品不含增值税市场售价为132.5万元。
(5)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,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400万元。
(6)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、增值税税额910万元,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均已验收入库。
(7)购进采煤机械设备10台,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,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、增值税3.25万元,已全部投入使用。
问题(3):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合计()万元。
正确答案
A
题目解析
该企业销售原煤应纳资源税=148400×5%=7420(万元)
该企业当月应纳资源税合计=2526.63+444+7420=10390.63(万元)